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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条件


1、深圳市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有自主研发经费投入和研发活动的中小微企业或创客个人;


2、申请单位在申领年度内有与科技研发活动相关的科技服务需求,且科技服务需求在入库服务机构提供的服务项目内;


3、科技创新券支持的服务内容以合同签订日期所在年度入库的服务内容为准;


4、申请单位前次申领额度未使用完的不得再次申领科技创新券;对已申请或取得其他市级财政资金的项目,科技创新券不重复支持 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创客个人单次申领额度上限分别为20万元、10万元、5万元、1万元。



项目的好处


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创客个人单次申领额度上限分别为20万元、10万元、5万元、1万元

2017年度科技创新券申请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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